产品系列: |
兴化硝硫基复合肥项目 |
项目众筹期数: |
470期 |
生产厂商: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周期: |
30天 |
产品成分: |
N-P2O5-K2O |
预计万元回报: |
105.67元左右 |
产品净重: |
50KG/袋 |
销售场地: |
攀枝花及周边地区 |
众筹人 | 众筹金额 | 红包奖励 | 众筹方式 | 众筹时间 |
---|---|---|---|---|
薰**草 | 1800000.00 | PC | 2019-08-13 18:14:12 |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需方向供方购买 元( 大写: )货品,货款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需方一次性向供方全额支付。(因市场价格波动具体吨位以供方提供的发货清单为准)
一、产品系列、规格、周期
产品系列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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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 |
| 项目销售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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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分 |
| 预期项目总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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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净重 |
| 销售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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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GB15063 - 2009执行
三、交货地点、方式:需方指定国铁第一到站。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款至供方
账户,现金结算,款到发货。
四、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铁路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及供应:外编内塑,40KG、 50KG/袋, 简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后三日内提出。
七、需方付款后,对应款项项下货权归需方所有,供方按需方要求分批发货;需方提货前,项下货物由供方进行保管,并履行保管责任,保管期间的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八、回购条件:需方在付款 日内未能提货完毕的产品,由供方负责原价回购。
具体详情如下:
1、供方与需方签署《产品购销合同》并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约付款,需方对供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发未发货物拥有货权。
2、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对标的货物需方未提货部份无条件按产品的原价进行回购。(已提货部分对应款项相应扣除)
3、供方应在需方提出回购要求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需方指定账户(如下)全额支付回购款。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九、违约责任及合同纠纷的方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均
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传真件亦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 | 需方 |
名称(章): | 名称(章): |
地址: | 地址: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委托代表: | 委托代表: |
电话: | 电话: |
开户行: | 开户行: |
账号: | 账号: |
注:此合同仅供模板展示,因技术原因无法自动生成,客户需签订请以线下签订的购销合同为主!
委托销售合同
卖方 (签章): 合同编号:
买方 (签章): 签订时间:2019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卖双方就买方委托卖方向指定的供应商 (下称供应商)定向采购下述货物。买方将所需定向采购货物的品名、规格、价格、数量、装运期等信息提交卖方,卖方按照买方的意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编号: ),该合同作为《委托销售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买方在此对该合同予以全面认可。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信息:
二、质量、成分及重量等参数:
产品系列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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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 |
| 项目销售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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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分 |
| 项目产品总金额 |
|
产品净重 |
| 预期项目总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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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付款及提货期:
1、卖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买方出具的转账凭据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0%货款( 元,大写: )
2、最长提货期不超过 天。
四、提货地点、货代、运输方式及费用
1、指定提货点: 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及费用:买方结清费用后自提货,买方自行办理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回购条件: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未能提货完毕,则未提货部分由供应商无条件原价回购,回购期间货物损毁、灭失、被盗、锈蚀、运输等一切风险和损失及产生的各项费由买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1) 、数量以 厂商出库为准;
2) 、质量以 厂商检测为准。
2、损耗差异承担: 因卖方接收买方委托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负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义务。因此,货物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均属卖方。在买方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卖方保留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所有权(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买方承担) 。货物在库堆存期间,货物损毁、灭失、被盗、锈蚀等一切风险和损失及产生的各项费由买方承担。
3、 货权交割点: 厂商指定仓库。
七、结算:
1、买卖双方结算的数量及质量:买卖双方依据卖方与供应商结算数据为准。
2、结算及发票开具方式:提货完毕且卖方与供应商结算后,买卖双方立刻结算,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无误后,卖方开具国家规定足额税务发票,款项多退少补。
3、本合同所涉的货物产生的仓储、提货、运输、检验费用概由买方承担;卖方与供应商结算,买方与卖方结算,如有税率差由买方承担。
4、如因供应商质量、数量等原因,造成卖方所支付的货款多于卖方与供应商结算货款的,买方负责向供应商催收卖方多支付的货款;如供应商未进行支付,由买方支付给卖方,待供应商支付后,卖方退还给买方。
5、货款确认:《结算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确认货款收入。
八、担保条款
1、鉴于供应商由买方指定,因此买方需对供应商的各项行为负责,并对卖方和供应商在(产品代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项下对卖方的所有债务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应退还的货款、 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年。
2、若供应商向卖方主张权利,或因任何裁决或判决致使卖方承担责任、负担费用的情况,则应由买方承担该所有责任和相应赔偿及各项费用,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
保密条款:
3、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附件内容为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 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4、 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5、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索赔处理和责任认定
1、如买方未实际收到本合同项下货物,或对实际收到的货物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方面有异议,则买方应与供应商或货代等相关责任方索赔,无权要求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因供应商、货代或其他第三方原因或责任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等情况,由各相关责任方向买方承担责任,卖方不向买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3、买方如果向相关责任方索赔,在买方向卖方提出书面协助索赔请求并书面承诺承担索赔结果及预付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检验费、调査费、公证费等)的情况下,卖方将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因上述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买方承担,因上述诉讼而产生的利益在买方向卖方支付了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货物销售分润及相关费用后由买方享有。
十一、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时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十二、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差旅费用等因解决争议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本合同、合同补充协议书及其附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果本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书及其附件的内容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合同文本印刷(或打印)的文宇,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十四、合同文本及效力
1、本合同一式贰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扫描件及传真确认,扫描件及传真件有效:
2、双方签订的合同、结算单等双方签字、盖鲜章邮寄至对方。
卖方 | 买方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联系方式: | 电话: : |
担保方(盖章):